一、丹麦商标注册办法

1、欧盟申请:丹麦是欧洲共合体之一,因此也接受通过欧盟来进行商标注册的方式

2、马德里注册:丹麦是《马德里议定书》的成员国之一,因此也接受通过马德里注册丹麦商标

3、单一国家注册:通过单个国家的方式向丹麦专利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

二、丹麦商标注册材料

1、申请人名义及地址

2、商标图样

3、类别及具体商品项目

4、委托书

5、若声明优先权的,需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

三、丹麦商标注册流程

1、检索:在丹麦官网上进行商标检索

2、申请:整理好材料提交商标申请

3、审查:分为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

4、发证:核准注册并颁发注册证

5、公告:开始两个月的异议期

四、注意事项

首先,丹麦实行先颁发注册证再公告的程序,公告期内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商标才正式注册。因此,即使收到了商标注册证也不代表该商标已经在丹麦注册成功。

其次,丹麦商标注册时不对“相对理由”进行审查。即官方不会以申请商标与在先商标构成近似而主动驳回,因此商标很容易通过审查。这就需要权利人即使在申请注册成功后也还是需要持续关注、进行监测,及时进行异议维权以保护自己的商标权。